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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盟条件

 

•  加盟方必须具有化肥、农药、农地膜、种子、小型农机具、兽药饲料等大类商品中两类以上的合法经营资格和营业执照,诚实守信,守法经营,具备一定的区域市场控制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。
•  加盟方要具备完善的硬件设施,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仓储、运输能力,配备与农资连锁经营相适应的货架、柜台、电话、传真机、微机、收银机、检验仪器、消防设施(器材)等,使用检定合格、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,具备承担连锁经营工作的能力。
•  要具有相应的经营人员和技术服务力量,并主动接受连锁总部的专业培训,具备为农民提供农资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的能力,确保加盟店规范运作、服务到位、健康发展。
•  加盟方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或信用担保提供能力,能够按照连锁规定及时结清全额货款。
•  加盟方接受连锁总部管理制度的约束,掌握商品质量标准和相关法规知识,能够严把自采商品质量关,对农民实行质量承诺,并负责赔偿相应损失。
•  加盟方严格按照连锁总部经营制度办事,在货源采购、运输、储存、配送、销售、价格、资金回笼等方面能够做到便捷、安全、准确、低成本。
•  加盟方认同农资连锁经营的理念,并自愿按照连锁总部要求,出资实施加盟店VI(视觉识别)系统和店铺改造。同时,自愿交付一定数额加盟保证金(加盟期间由连锁总部付息,退出加盟时退回),以确保维护加盟品牌形象。
•  加盟方坚持薄利多销、优质服务,销售旺季营业时间每日不少于 12 小时,销售淡季营业时间每日不少于 8 小时,全年除春节外无公休日。